专业设备专业服务

北京地区免费上门看现场!

北京烟感清洗电话

4000-346-119

灭火器年检

当前位置:首页 > 灭火器年检 >

灭火器年检小常识

文章来自:北京探测器清洗 发布时间:2016-10-21 09:17

  1、灭火器的报废年限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手提式灭火器———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灭火器———10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2、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1)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2)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 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探测器清洗在线客服

关闭
4000-346-119

地址:北京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

传真:010-69552656

电话:010-57113119

邮箱:506665119@qq.com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