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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报警系统是消防安全系统中的**个环节,只有及时发现火灾险情,才能及时开展灭火和救援工作,把火灾事故的危害降到*低。一旦报警系统出现严重的故障,很可能会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和更多的人员伤亡,所以说正确安装消防报警系统和做好日常的消防检测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那么,火灾报警系统的组成部分有哪些?火灾报警系统的检测标准是什么?
火灾报警系统的消防检测标准
a) 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屏蔽、历史记录查询、火警优先等功能应正常;
b) 控制器应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他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
c) 火灾报警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再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次启动;
d) 控制器使用打印机记录火灾报警时间时,应打印出月、日、时、分等信息;
e) 当控制器内部、控制器与其连接的部件间产生故障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故障声、光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
f)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源部分应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
火灾报警系统的组成部分
1、区域报警系统
由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及电源组成。
2、集中报警系统
由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显示器(两台以上)、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及电源组成。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由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显示器(两台以上)、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至少一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至少一台)、火灾警报装置、消防电话、火灾应急广播、火灾应急照明及电源组成。
4、系统形式的选择
区域报警系统,宜用于二级保护对象;集中报警系统,宜用于一级和二级保护对象;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宜用于特级和一级保护对象。
以上就是关于火灾报警系统组成和检测标准的相关解读,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点击本网官方客服进行在线咨询。